投资者/公司创办人第三国居留(重大公共利益) (Aufenthaltsbewilligung aus wichtigem öffentlichen Interesse)

投资者/公司创办人第三国居留(重大公共利益)是列支敦士登的一种居留途径(投资者 / 黄金签证)。 酌情决定,极为罕见:对在列支敦士登运营的企业进行大额投资(据称约CHF 100万以上),并创造本地就业/税收;对无就业的富裕人士不设一次性总额税制。可信度较低——无已公布的计划或门槛。政府费用约CHF 600(三口之家)。

投资居留:比较各类途径及相关义务 →

要求一览

最低合格投资额约为$1,250,000。 配偶和子女通常可一并申请。 永久居留:10年后。 约30年后可能获得公民身份。

持有人如何纳税

全球征税;累进税率最高约22%;财富按4%推定收益征税

后续步骤

请查阅官方页面了解现行规则和费用,在互动地图上将此途径与其他项目比较,并在申请前咨询持牌移民律师或授权代理人。

类别投资者 / 黄金签证
投资$1,250,000
费用(家庭)$750
收入 / 年—
资产—
最低居住—
永居10 年
入籍30 年
工作仅限自营业务
申请资格非欧洲经济区/瑞士公民
税收全球征税;累进税率最高约22%;财富按4%推定收益征税
截至2026-10
官方页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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