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创办人/公司董事居留(自有公司) (Carte de séjour avec autorisation d'exercer une activité (création de société, gérant SARL / administrateur délégué SAM))

企业创办人/公司董事居留(自有公司)是摩纳哥的一种居留途径(创业者)。 须获政府批准设立/经营企业(经济发展局):商业计划、摩纳哥办公场所(成本高昂)、注册资本(SARL €1.5万;SAM €15万)、无犯罪记录;之后凭摩纳哥住房申请居留卡。具体最低资本额的可信度较低。政府费用约€1,600(三口之家)。

创业者与初创企业居留途径 →

要求一览

最低合格投资额约为$17,625。 为保持该许可,您每年须在该国停留约90天。 配偶和子女通常可一并申请。 永久居留:10年后。 约10年后可能获得公民身份。

持有人如何纳税

不征个人所得税;仅当摩纳哥境外营业额超过25%时,公司才按25%缴纳企业所得税(否则免征)

后续步骤

请查阅官方页面了解现行规则和费用,在互动地图上将此途径与其他项目比较,并在申请前咨询持牌移民律师或授权代理人。

类别创业者
投资$17,625
费用(家庭)$1,875
收入 / 年—
资产—
最低居住90 天
永居10 年
入籍10 年
工作仅限自营业务
申请资格所有人
税收不征个人所得税;仅当摩纳哥境外营业额超过25%时,公司才按25%缴纳企业所得税(否则免征)
截至2026-10
官方页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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