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國籍與目的地著手
記錄每位家庭成員所持的國籍及您考慮的目的地,並使用適用於該組合的官方指引。歐盟、歐洲經濟區、瑞士與第三國國民的情形,不應被視為可以互換的同一類別。
讓規則與您的具體情況相符
請依您的實際情形查閱指引:受僱、自僱、就學、退休、求職或其他自給自足的情形。向目的地國的主管機關查核登記、資金、保險與家庭文件的要求。若隨行家人持有不同國籍,則需要格外謹慎。
單獨處理稅務居民身分
獲准在另一國居住,並不能回答您應在何處申報所得或繳納稅款。請檢視您在兩國的住所、工作、行程與家庭連結。在移居清單中,請將移民登記與稅務居民身分評估列為兩個獨立的項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