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留規劃

被動收入與財務獨立居留

財務獨立居留途徑適合無須在當地就業、依靠自身資金生活的人士。關鍵在於比較各國主管機關如何界定可接受的資金來源,以及該許可允許從事哪些活動。

指南審閱日期:2026-10-08 · 各方案的資料快照日期見下方

確認收入的認定標準

請準備一份股利、租金、退休金、利息與儲蓄的明細。針對每個入選方案,向主管機關確認是否接受該類收入來源、要求多長的收入紀錄,以及證明文件應顯示稅前或稅後收入。請勿依賴換算後的門檻金額,務必核對官方公布的原幣別金額。

分清收入與工作的界線

領取股利與日常管理公司並不是同一種活動。查核許可時,請如實說明您的角色,包括為客戶提供服務、擔任董事以及遠距受僱等情形。若您需要較為廣泛的工作許可,被宣傳為被動收入居留的途徑可能並不合適。

讓搬遷可長可久

請模擬收入較低的年度與匯率變動的情境,並納入家庭開銷、保險與續簽要求。同時檢視您將在何處成為稅務居民,以及各項收入如何課稅;僅有移民核准並不能解決這些問題。

依國家查看居留方案

共收錄 64 項方案,涵蓋 60 個國家。開放中的方案排在最前,暫停的方案另行標示,擬推出的方案列於「即將推出」之下,已結束的方案不再顯示。收錄並不代表目前仍可申請,也不代表您符合資格,請以各概況頁面中的官方來源為準。

開放中的方案

葡萄牙 →

巴拿馬 →

烏拉圭 →

賽普勒斯 →

泰國 →

馬來西亞 →

西班牙 →

希臘 →

義大利 →

哥斯大黎加 →

Mexico →

Argentina →

Austria →

巴哈馬 →

巴貝多 →

Belgium →

Benin →

百慕達 →

Bolivia →

開曼群島 →

Chile →

Colombia →

Côte d'Ivoire →

Czechia →

Dominican Rep. →

Ecuador →

El Salvador →

  • Rentier Residence

    資料快照:2026-10 · Decree 531 replaced 9-month presence rule with 90 days/yr from 31 Mar 2026

法國 →

Gabon →

德國 →

直布羅陀 →

Guatemala →

Honduras →

Indonesia →

愛爾蘭 →

Jamaica →

Japan →

Kenya →

Kosovo →

科威特 →

Lebanon →

盧森堡 →

摩納哥 →

蒙哲臘 →

Morocco →

Namibia →

Nepal →

Peru →

Rwanda →

Senegal →

塞席爾 →

荷屬聖馬丁 →

South Africa →

Tunisia →

土克斯及開科斯群島 →

萬那杜 →

Venezuela →

  • Transient Visa – Rentista

    資料快照:2026-10 · Formally open; post-Jan-2026 political transition, sanctions only partly eased – not recommended

Zimbabwe →

正在檢討變更或適用性的方案

巴拉圭 →

  • Temporary Residence

    資料快照:2026-10 · DNM Res. 407/2026 tightened solvency proof for conversion to permanent residence (filings from 6 Jul 2026)

已暫停的方案

申請已暫停。擬定計畫前,請先查看主管機關的最新說明。

Nicaragua →

  • Rentier Residence

    資料快照:2026-10 · Reportedly closed to new applicants since mid-2026 (unconfirmed)

常見問題

儲蓄與被動收入可以互相替代嗎?

請以方案的官方證明規則為準。有些途徑要求證明收入,有些則要求資金或資產,這些概念不應視為可以互換。

我可以繼續經營海外的公司嗎?

請同時查核許可條件,以及從目的地國管理公司所產生的業務影響。請依您實際將從事的活動尋求專業意見。

資料來源與適用範圍

本文僅為一般性規劃資訊,不構成針對個人的稅務、移民或投資建議。方案目錄反映的是已記錄的資料快照;指南審閱日期並不表示每項方案都已重新查證。

  • 居留許可或護照本身並不能確定稅務居民身分。各國可能依據實際停留時間、住所、家庭或經濟連結來判斷。請閱讀各國概況中的具體判定標準;並不存在適用於所有國家的 183 天豁免規則。若兩個國家都主張您為其居民,可適用租稅協定中的加比規則來決定居民身分。
  • OECD:投資居留與投資入籍
  • 各國的申請管道與官方來源已列於相應方案概況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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